各相关学院:
天津市重点实验室2019年度评估工作下半年将启动,注意事项如下:
1. 参与评估的对象:2015年及以前建设的天津市重点实验室;
2. 评估主要考察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、承担科研任务、科研成果、学术交流及对外服务、规范运行与管理等几个方面;
3. 评估具体要求:在评估中,每个人只能作为一个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,每个项目、论文、奖励等只能作为一个重点实验室的成果;
4. 评估优秀的实验室给予奖励,评估差的实验室将不再列入天津市重点实验室序列。
请相关学院结合具体情况,做好评估审查的相关准备工作。
科技处
2019.7.15